招标:关于徐州泉山区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改造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量:23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山区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改造修复项目已由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泉行审投[202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泉山区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山区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改造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徐州市中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泉山区
2.2工程总投资:约892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主要建设内容:对奎河、西区、丁万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约107.45km区管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摸清管网存在的缺陷及雨污混接情况,对区管网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改造修复。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6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类似业绩:自2015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00万元的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仅限于CCTV检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证书原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1.3拟选派项目经理: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2020年9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厅办理CA证书(新城区新安路5号),并于2020年 9 月 16 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且携带原件到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637室)进行审核;
4.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16日17时00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经网上支付成功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含100元平台使用费),标书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执行资格后审。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24870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cet.com/xzwebnew/)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山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189号
邮编:221000
联系人:杜君儒
电话:153667970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领海办公楼5#19层1908室
邮编:221000
联系人:史先慧、殷慧慧
电话:0516-83105531
电子邮件:xzzjgc_82185101@126.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623号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