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9部门联合出台“优十条” 加快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发布日期:2024-12-05 浏览量:1981
江苏9部门联合出台“优十条”
加快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政策背景
近日,省住建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信访局等9部门共同研究起草的《关于设立政策窗口期 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通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和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辟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绿色通道”,优化关联审批,简化办理程序,减免相关费用,加速推进改造进度,加快消除“带病运行”问题隐患,确保 2025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任务。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
支持范围 支持政策 工作要求
支持范围
1 已纳入《2022-2025 年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项目。
2 按照《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经摸排评估需实施更新改造的项目。
根据省安委会印发的《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明确 2022 年排查的存量和今年新排查的增量老化等“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要应改尽改,其中,存量任务今年年底前全面开工,明年 6月底前提前完成,涉及重大隐患的要立即整治。
支持政策
1 在立项、规划、环评等方面,可批量集中办理报建,打捆进行评估,简化稳评办理方式。
2 在文保方面,压减文物保护意见办理时长。
3 在设计方面,优化施工图审查方式,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图纸会审,并将专家论证意见作为图审查结论。在施工方面,减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惩罚性费用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相关费用;优化占道施工并联审批;给予重大隐患破路抢修、城市桥梁和隧道保护范围内小型项目施工审批简化办理支持,事后限期补办手续:给予位于中心城区、交通流量大等特殊路段的项目夜间施工时间保障。
5 在安监方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建筑红线内燃气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进户表前管道改造项目工程安监。
工作要求
1 明确《通知》政策窗口期限与《省实施方案》治理任务完成时限保持一致,有效期至 2025 年12 月底。
2 明确各地可根据行政权力事项行使层级和实际需要,细化制订本地区窗口期政策,支持范围和有效期应当与《通知》保持一致。
3 其他城市地下管线的更新改造各地可以参照本《通知》支持政策执行。
《通知》针对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的全流程,提出了集中办理相关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提升工作效率,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和减轻基层负担有关要求。通过限期集中改造,避免因重复开挖而造成的“马路拉链”问题,减小对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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