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检测排水管线
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量:1010
皇姑区检测排水管线
项目概况
皇姑区检测排水管线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5-00055
项目名称:皇姑区检测排水管线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40,000.00
最高限价(元):3,6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5月01日-2023年10月31日,共183天(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024-86847725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4-8890131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上园支行
账号:06130501040001984
项目联系人:赵翠红
电 话: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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